近日,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一村民家的柴火灶被当地燃气公司贴上了封条,引发争议。
起因是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入户安检时,发现该村民家中同一房间内安装了天然气和柴火灶,存在“双火源”,存在安全隐患。经过半个月的整改期限,工作人员回访发现仍未见整改,遂贴上了封条。
此事引发舆论关注后,当地主管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到村民家中进行调查,认为燃气公司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擅自贴封条的行为不妥,遂将封条撤下,并对燃气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同时,村民也积极拆除了柴火灶的灶口。
对于此事,有关部门表示,燃气公司虽然出于村民安全考虑,但其行为确实偏激,涉嫌违法。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燃气公司没有执法权,因此其“封灶”的行为涉嫌程序违法。
法律界人士也认为,燃气公司作为企业,主要职责是提供燃气服务并保障燃气使用安全,没有执法权。即使当地政府有相关规定不允许“双火源”的情况出现,燃气公司也无权代替政府执法部门对村民柴火灶进行封停。
事件发生后,当地主管部门表示,将加强对燃气公司的监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呼吁村民积极配合燃气公司的安全检查,并主动消除安全隐患,以确保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禁止“双火源”是保障燃气使用安全的必要措施。天然气灶具在使用时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如果与柴火灶同时使用,会增加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因此,村民在使用燃气器具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装和使用,切不可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天然气和柴火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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