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出动!微信群售卖烟花爆竹男子被拘
2024年12月4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滨湖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市民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销售烟花爆竹的有关信息。
经查,唐某在小区居民楼内储存烟花爆竹并用于销售。派出所民警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烟花爆竹属于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物品,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危险之中。
早在2016年12月24日,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九龙庙村盖某家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4间房屋倒塌。
此案警示,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后果十分严重,必须严厉打击。
本次合肥警方查处的案件再次表明,警方对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绝不姑息,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要提醒:
临近年关,朋友圈、微信群异常热闹,有售卖年货、对联横幅的,还有售卖“加特林”的。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按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转发此类信息也可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为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非法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警方将继续加大对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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