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员工收入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新规定

网络平台员工收入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新规定

网络平台员工收入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出炉,平台企业规范经营迎新规

为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税收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相关收入信息,包括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劳务收入、佣金收入、打赏收入、广告收入等。

涉税信息报送对象

《规定》要求,从事以下活动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需报送:

* 平台内开设网店的经营者

* 从事网络直播、网络约车、外卖配送等平台服务的经营者

* 平台内获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的从业人员

信息报送时间和渠道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报送时间为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渠道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便捷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完成。

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信息安全

为减轻平台企业信息报送负担,税务部门将制定统一简明的报送报表和配套模板,无需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另行报送。税务部门将对涉税信息依法保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

专家认为,《规定》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平台经济税收秩序,促进平台内经营者公平竞争。通过建立涉税信息报送制度,税务部门可以及时掌握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情况,遏制虚假申报、偷逃税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同时,《规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减少虚假营销、提供伪劣商品和低质服务等不合规经营行为,让消费者可以更加安心消费。

征求公众意见

《规定》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税务部门表示,将持续关注平台经济发展新情况,结合意见反馈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为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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