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负面清单规范投向,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优化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部署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将实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
专项债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
“负面清单”管理明确规定专项债券不可用于的领域,包括土地储备(用于保障性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扩大用作项目资本金等。此举旨在提高专项债券的使用效率、规范性和可持续性,防止资金被用于低效益项目,减少不必要的财政负担。
经济学家认为,“负面清单”明确红线,有利于防范债务风险,优化地方债务结构。同时,在明确红线的基础上,扩大专项债的使用范围,让其发挥更大的经济刺激效用。
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
会议还研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强调要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要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防止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同时,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规范高效使用政府投资基金
专家指出,规范高效使用政府投资基金,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引入专业化管理机构,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此外,要允许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并明确产权归属,以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式开展投资,减少政府干预。
专家建议
罗志恒建议改革专项债制度,将“先定额度再找项目”变为“根据项目储备情况定额度”,避免有额度但支出不出去。同时,分配上要向债务负担轻、产业基础好和人口流入地区倾斜。长期来看,伴随优质项目逐步减少,专项债要回归本源,使用范围不能无限制扩大。
钟辉勇表示,政府投资基金要取消返投比例等不必要限制,多引入专业化管理机构,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并允许投资失败的可能性。
盘和林提出,规范高效使用政府投资基金,关键是明确资金产权关系,可以通过和专业化的社会资本共同建立政府基金,以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式开展投资。
总结
国务院常务会的部署对专项债投向和政府投资基金运作进行规范和优化,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专家建议将持续完善相关机制,坚持市场化原则,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以发挥政府投资潜力,助推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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