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建福州发生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悉,王某在已婚并育有子女的情况下,于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期间与李某保持不正当婚外情交往。在此期间,王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向李某转账共计 19.5 万余元,李某也向王某转账 11 万余元。
双方关系破裂后,王某要求李某就款项往来差额出具《欠条》,并以此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剩余未支付金额。然而,李某在法庭上辩称案涉款项并非借款,而是共同生活支出,且出具《欠条》是受王某胁迫,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李某还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及报警回执等证据材料。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李某提供的证据,认定其不知晓王某已婚,且《欠条》系受胁迫出具,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为结束婚外情关系而出具的《欠条》因违背公序良俗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认定无效。此外,王某所提交的转账流水系恋爱期间款项往来拼凑,其中有共同生活费用支出及赠与款项等,无法证明借款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婚外情属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是对婚姻制度的破坏,应为道德所谴责。此案也提醒人们,在追求个人感情时应遵守道德和法律规定,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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