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领养猫咪后拒付猫贷被告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悉,有领养者花费 1.4 万领养猫咪后,因个人经济状况恶化等原因拒付猫贷,被平台告上法庭。
如小李在一家宠物领养平台通过分期支付即‘猫贷’的方式,花费 1.4 万领养了一只纯种英短蓝猫,但后续因经济问题停止支付,他表示不清楚合同中的高利息条款。而平台则依据双方达成的共识及法律文件,将其告上法庭。
这一事件并非个例,小周也是陷入‘猫贷’的领养者之一。2021 年 10 月 21 日,小周在成都高新区一家宠物店被‘免费领养’吸引,领养了一只银渐层,并签订领养合作合同。合同约定宠物价值 2999 元,领养人须每月 21 日定期付款 398 元用于购买猫粮和猫砂,合约期数为 36 个月,若未按期转款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宠物价值。小周转了近半年后觉得费用太高,2023 年 3 月开始未转款,今年 7 月被店家起诉,败诉后支付了 2999 元违约金。检索发现,起诉小周的成都市某宠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已提起 13 个类似诉讼,法院均支持宠物店主张。
记者调查发现,成都有不少以‘免费领养’为噱头,捆绑销售宠物用品的商家。部分商家把店铺招牌改成‘XX 宠物领养馆’,宣传‘免费领养’,但实则绑定支付宝每月定期扣款用于购买宠物用品,费用合计上万元。且商家所售猫粮、猫砂等价格比其他渠道高,还存在被换货的情况,如领养时承诺发品牌猫粮,结果变成杂牌猫粮。
业内人士陈先生表示,‘免费领养’实际是活体售卖新模式,成本都算在‘猫贷’里,领养者实际花费比直接买猫喂养成本高很多,商家还能通过虚标价格或临时换货的套路牟利,甚至有的商家抱着追逐短期暴利的心态,若纠纷过多就注销营业执照重新换名继续。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应充分告知消费者费用具体情况,若存在隐瞒或误导行为可能构成违法。动物福利组织则认为,宠物不应被视为商品买卖,更不该引入金融手段增加负担。此事件曝光后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支持者认为应遵守契约精神,反对者指出高额领养费和金融服务费不合理,媒体评论员也指出我国宠物市场缺乏有效监管机制亟待解决。
专家认为,现阶段虽无专门针对宠物领养金融产品的立法规定,但长远来看有必要制定规范保障各方权益,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人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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