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4日,云南羊场煤矿有限公司得马煤矿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安全员李某令不幸遇难,直接经济损失297.5万元。
经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移架作业时违规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撑液压支架顶梁强行移架,单体液压支柱失稳倾倒,悬空的液压支架瞬间下坠,压住了侧卧在液压支架下方狭小空间内的操作人员,导致事故发生。
调查还发现,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现场管理不到位、规程执行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以及上级公司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报告显示,得马煤矿在顶板破碎、架间矸石堆积等隐患处理上存在明显疏漏,且作业人员操作不熟练,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同时,上级公司云煤集团在风险研判、隐患排查、驻矿监管等方面也存在不足。
针对事故责任,调查组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其中,鉴于直接责任人李某令在事故中遇难,不再追究其责任。但对包括得马煤矿矿长许某师、党总支书记李某视在内的17名责任人员,调查组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或政务处分。
其中,许某师和李某祥分别被建议处以年收入40%罚款,并给予政务记过和警告处分;羊场煤矿公司董事长陆某标及云煤集团驻得马煤矿驻矿安监员龚某朝,也被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云煤集团驻曲靖巡察组组长张某富被认定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且鉴于今年7月份以来,所巡查煤矿已连续发生3起事故,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调查组建议,对得马煤矿所属公司云南羊场煤矿有限公司处70万元罚款,并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同时,由曲靖市能源局责令得马煤矿停产整顿,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得马煤矿位于曲靖宣威市东山镇镇雄村委会得马村,成立于2012年6月6日。该煤矿为正常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12月16日。
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迅速成立调查组赴现场调查。调查组由云监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杨伟带队,成员包括云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专家和技术人员。
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走访了相关人员,调取了有关资料,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分析和论证。调查组还听取了得马煤矿、羊场煤矿公司、云煤集团以及曲靖市能源局的相关情况汇报。
经综合分析研判,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一起因违规作业造成的人为事故。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反映出得马煤矿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同时也反映出羊场煤矿公司和云煤集团在安全监督管理上存在不足。
调查组建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此外,调查组还提出了以下整改建议:
1.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加强安全规程和标准的执行,严禁违规作业。
3.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 加强技术创新和装备改造,提高矿井安全保障水平。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已收到处理建议书,并已组织学习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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