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杜兆才受贿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杜兆才曾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党委书记。2023 年 4 月 1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3 年 10 月,杜兆才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4 年 8 月 28 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 年至 2022 年,被告人杜兆才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副局长,中国足协党委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赛事承办、人事安排、球员转会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4341 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杜兆才的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杜兆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杜兆才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杜兆才案是近年来中国体育界反腐败的重要案件之一,此次宣判不仅关乎个人违法行为的惩处,也彰显了国家打击腐败的决心,对维护体育事业的纯洁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其审判结果和后续影响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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