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操纵东杰智能股票,深圳股民巨亏2亿,证监会重罚200万
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次将一起操纵股票的案件推向公众视野。
被处罚者王志恒,男,1959年3月出生,现年65岁,住址为深圳市南山区。2019年9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王志恒控制使用本人及他人等31个证券账户,交易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杰智能,300486)股票。
在长达四年的操纵期间,王志恒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东杰智能”,影响其股票价格和交易量。操纵期间,账户组日均持有“东杰智能”4756.7996万股,占流通股股本比例均值为15.25%,占总股本比例均值为14.04%。
其中,超过流通股股本比例5%、10%和15%的交易日分别为774日、740日和687日。2021年7月27日至8月4日,账户组持股比例最高,占流通股比例为18.51%。
账户组通过竞价买入1401.2286万股,卖出1830.0941万股,交易“东杰智能”股票。截至2023年3月3日,账户组持股数量为5866.9029万股,流通股持股占比达到14.99%。
然而,王志恒的操纵行为却未能获利,反而遭遇巨额亏损。股价从31.89元/股下跌至20.31元/股,跌幅为36.31%。截至2024年3月14日,账户组持股297.3139万股。经计算,王志恒账户组交易“东杰智能”亏损共计2.1679762414亿元。
证监会认定,王志恒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当事人王志恒在陈述申辩中对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并对自身行为感到后悔。证监会认为王志恒在陈述申辩中认错认罚,调查过程中配合较好,量罚已综合考虑。
最终,证监会决定责令王志恒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东杰智能”,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投资者,操纵股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巨额亏损,还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操纵市场的打击力度,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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