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孩子赔偿款被亲属花光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2018 年 8 月,三原告(均系未成年人)的父亲意外死亡,死者亲属就 112 万元赔偿款分配达成协议,约定死者子女(三原告)共获赔 72 万元,由爷爷奶奶负责保管,存入爷爷名下银行卡,由母亲设置密码,待孩子成年后归孩子所有,若爷爷奶奶身体有问题则由大伯代为保管。
后爷爷和大伯相继去世,银行卡由奶奶交由二伯宋某某及妻子厉某某保管,二人从孩子母亲处获取密码后,自 2019 年 6 月至 2021 年 11 月将卡内 72 万元全部支用完毕且拒不归还。三原告将宋某某、厉某某、张某某诉至通许法院,请求返还 72 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 72 万元赔偿款为三原告所有,宋某某、厉某某作为银行卡保管人未举证证明其有合法占有、使用该款项的依据,二人在保管银行卡期间多次现支或消费 72 万元,属不当得利,故支持三原告要求二人返还 72 万元的诉讼请求。同时,根据协议约定,奶奶张某某应持有银行卡,其应对银行卡保管不利承担法律责任。
此案件中,三个孩子在父亲因意外事故去世后,本应得到的 72 万元赔偿金却被二伯夫妻花光,亲情在金钱面前遭受考验。法院的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也提醒监护人应按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有助于引导树立正确家庭观念和价值观念,促进良好家风形成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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