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近日发布《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披露了一起发行人F的现场督导案例,该发行人指向了杭州百子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子尖”)。
百子尖曾于2020年12月向科创板递交招股书,后因被抽中现场检查而撤回IPO申请。今年,百子尖与海通证券签署了辅导备案协议,但因海通证券在该IPO项目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被上交所采取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百子尖在受理阶段就被现场督导,监管关口大幅前移。上交所披露的现场督导情况显示:
* 百子尖前次申报期收入增速断档,2020年的收入较上年下降约40%,而当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平均增长率约为30%。
* 保荐机构未充分核查百子尖前次申报体外资金循环事项的整改情况、关联方非关联化的情况、收入确认依据的可靠性。
具体而言:
* 保荐机构未关注供应商G公司与百子尖存在明显关联迹象,未核查G公司是否配合体外资金循环。
* 保荐机构未充分核查百子尖历史关联方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核查受让方与体外资金循环的关联。
* 保荐机构未充分核验部分客户验收单有效性,未关注验收后仍发生较多工时等异常情形,未充分核验收入确认依据的可靠性。
上交所指出,保荐机构在本次申报前知悉百子尖前次申报存在体外资金循环,但未将整改情况作为重点风险事项进行核查。此外,保荐机构未关注到部分项目验收后仍发生较多工时等异常情形,未结合产品验收过程、验收条件进一步核验收入确认依据的可靠性。
《审核动态》还披露了2023年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本次评价涉及103家保荐机构,6家划分为A类、20家划分为B类、8家划分为C类,其余69家划分为N类。
此外,上交所还披露了自律监管和发行承销监管情况。2024年9-10月,上交所针对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采取纪律处分1次、监管措施2次,涉及发行人1家次及相关责任人4人次、保荐机构1家次及保荐代表人2人次。针对战略配售违规、新股定价风险提示等事项,上交所采取书面警示3次、监管谈话1次,发送风险提示函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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