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位女士花费 348 万元购买了一套 70 平米的学区房,然而收房时却惊讶地发现厨房竟然是利用通风井搭建而成的违建。由于没有窗户,该厨房既无法接通管道燃气,也不能使用燃气罐,这给购房者带来了极大困扰。
据悉,卖房人在过去的 20 几年中一直使用燃气罐,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隐瞒了厨房是违建这一重要信息。买房人位女士认为自己受到了蒙蔽和欺骗,要求退房,却遭到卖房人的拒绝。
法院经现场勘察发现,从外观看涉案小区及楼栋并无私搭乱建现象,但入户后可看到楼栋的通风井被一到三楼住户依次盖顶、砌墙,改成了厨房,位女士购买的正是二楼房屋。
法院审理认为,卖房人未按约交付带有管道燃气的房屋,构成违约,且违约程度已达到足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标准。今年 4 月 16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解除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卖房人向买房人全额返还 348 万元购房款。
此外,针对该案暴露的违建及用气安全隐患问题,今年 11 月 5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希望他们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目前,涉及本案的 1 到 3 楼用户已停止使用燃气,拆除违建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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