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炉工人夜班睡9小时开除合法,上班睡1小时开除违法
最近,南京和泰兴两起关于上班睡觉的劳动纠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在南京的案件中,一名男子赵某在夜班期间多次擅离职守和睡觉,最长可达9小时,严重影响了生产安全,公司解聘了他。赵某不服,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但他认为夜班睡觉是默认行为。然而,法院认为赵某长期“睡岗”,违反公司规定,存在安全风险,公司解聘合法,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而在泰兴的案件中,一名员工张某在上班时睡了一个小时的觉,被公司辞退。张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公司辞退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法院认为,张某虽有违纪行为,但其管理岗位特性及睡岗严重程度来看,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公司的辞退行为不合理。
这两起案件的判决引发了热议。在赵某的案件中,法院认为赵某长时间“睡岗”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存在安全风险,公司解聘合法。然而,在张某的案件中,法院认为张某的睡岗行为属偶发性,且并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公司辞退行为不合理。
那么,为什么这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同呢?主要原因有三点:
1. 岗位性质不同
赵某的岗位是操作焚化炉,需要监控水温、水压,确保安全。长时间“睡岗”显然会给生产安全带来风险。而张某是部门经理,其违纪行为的影响相对较小。
2. 睡岗时间不同
赵某最长一次睡了9个小时,严重脱离岗位。而张某仅睡了一个小时,相对来说时间较短,影响较小。
3. 公司规章制度不同
赵某所在的公司有明确规定禁止“睡岗”,而张某所在的公司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张某的睡岗行为不能算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综上所述,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同,主要是基于岗位性质、睡岗时间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不同。在审理劳动纠纷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正合理地解决争议。
原创文章,作者:睿鸿在线,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ip.orihonor.com/2024/11/27/168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