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监局:百雀羚涉事产品不违反禁限用原料规定
上海市药监局于11月20日晚间发布通报称,经核查,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生产的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配方升级)(限用日期:20241105,批号:3R06YV11)不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的情况。
此前,有举报反映该产品标签标示的成分中含有“圆叶牵牛提取物”。上海市药监局相关部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核查处理,并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事涉产品中所含的“圆叶牵牛提取物”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化妆品原料使用。该原料用途为爽肤、润肤、保湿、美白和祛痘,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上海市药监局也曾接到举报,反映百雀羚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中含有禁用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经调查,上海市药监局认定该产品同样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针对此事,百雀羚官方微博也发布情况说明,称涉事产品从未添加禁用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此前关于该问题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关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均明确认定百雀羚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的行为。
百雀羚方面强调,公司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成分安全可靠。公司将持续加强质量管控,提升产品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上海市药监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化妆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化妆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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