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夏津县发生了一起令人瞩目的案件。周某、李某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据悉,2018 年福建人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巴基斯坦相亲视频,宣称可以介绍外国媳妇且费用低。山东人李某正打算从事婚介生意,苦于找不到未婚女青年,看到该视频后便与周某取得联系。两人达成合作,由李某开设婚介服务中心门店,招揽客户,形成了‘李某负责联系中国籍男青年、洽谈收取费用,周某负责联系相亲女青年、办理商务签证、购买飞机票、负责照顾出国后的吃穿住行、组织相亲、结婚等事宜’的一条龙婚介服务。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快手等平台大力宣传涉外婚介信息。
未婚男青年王某多次相亲不成功,看到李某发的广告后心动不已,觉得娶个外国媳妇彩礼只需十几万元,非常合适。他在李某的‘保证’下交付了 1.5 万元定金,随后跟着李某出国相亲,其间又交付 8.5 万元。然而,王某在巴基斯坦待了三四个月,最终媳妇没有带回家,钱也没有退回来。与王某有着同样境遇的还有潘某和张某。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充当‘跨境媒人’,以介绍外国媳妇为由组织国内单身男青年出国相亲、结婚,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极易导致人财两空。此案件也给那些抱有不切实际幻想的人敲响了警钟,在面对婚姻问题时,应通过合法、正规的途径寻找伴侣,而不是试图走捷径,以免陷入不法分子的陷阱,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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