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雀羚化妆品被指添加禁用原料一事引发广泛关注。11 月 19 日,有网友晒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答复书》,显示关于百雀羚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上海市药监局决定立案调查。
对此,百雀羚于 11 月 20 日上午发布情况说明,否认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百雀羚表示,主要涉及的‘禁用原料’是其在 2021 年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的‘圆叶牵牛提取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5 月 26 日将‘圆叶牵牛提取物’列入禁用目录,而在此之前该提取物并不在禁用规定内,且公司已对该产品配方进行调整并通过备案。
当天下午,上海市药监局表示,经立案调查,认定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生产的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配方升级)(限用日期:20241105,批号:3R06YV11)不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的情况。
药监部门相关人士解释,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不等于百雀羚违法行为属实,开展立案调查也不等于被调查的百雀羚一定存在违法事实。经了解,上海市药监局 9 月 27 日接举报后对百雀羚相关产品进行核查,因其产品标签标示的成分中含有‘圆叶牵牛提取物’,认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而依法立案调查。
百雀羚透露,2021 年 4 月 25 日已对相关产品配方进行调整,2021 年 5 月 26 日禁用‘圆叶牵牛提取物’后,再未生产过添加该提取物的产品。而被举报的相关产品生产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添加‘圆叶牵牛提取物’并不违反规定,因为该提取物是在这批产品生产出来后的 5 月 26 日才被禁用。
药监部门还称,在禁令发布前生产的含有‘圆叶牵牛提取物’的化妆品,未超出限用日期的,目前仍可在市场上流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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