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14 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 年至 2022 年,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1.77 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红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张红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张红力曾长期在外资银行担任高管,2010 年从外资银行来到工商银行任副行长,是我国首例外资银行高管通过招聘直接出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副行长职务。然而,他却从 2011 年起开始受贿,背离了职责和法律的要求。
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张红力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形象和公众的利益。人们期待法律能做出公正的裁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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