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 5 起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典型问题,其中涪陵区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苏波的行为引发关注。
据悉,在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期间,苏波担任涪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时,对分管工作懈怠推脱,将应自己审签的文件推给其他院领导审签,应自己参加或主持的会议也推给其他院领导,且未按规定牵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长期脱岗旷工、迟到早退,致使工作积压滞后。最终,苏波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苏波曾任涪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23 年 12 月,其被免去涪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 年 5 月,又被免去涪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此次事件,重庆市纪委监委指出部分干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重影响工作推进落实和群众利益。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鉴,强化政治、纪律和服务意识,改进作风,恪守为民服务宗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作风建设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同时细化实化‘三个区分开来’,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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