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委原书记郑俊康一审获刑16年半:烂尾工程开拆后3天宣判
11月7日,广西柳州市委原书记郑俊康因受贿和滥用职权两罪,在北海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郑俊康在2009年至2021年担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31万余元。同时,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以举债融资等方式建设柳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法院判处郑俊康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郑俊康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令人唏嘘的是,就在宣判前3天,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通告,称将拆除郑俊康任上遗留的“未批先建”的城市轨道交通烂尾工程。
“未批先建”的轻轨梦
柳州轻轨是典型的“未批先建”工程。根据公开资料,轻轨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18.4公里,设车站16座,总投资821500万元;轻轨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23.4公里,设车站19座,总投资696800万元。
2012年,柳州市启动了城市轨道交通前期研究工作。2016年,柳州市政府网站公示了《柳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1]》,公布了两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规模、内容和线路走向。
然而,直到2020年3月,柳州轻轨仍未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此时,柳州市已开工建设了1号线和2号线的大部分路段。
豪赌失败的代价
郑俊康的“豪赌”失败了。他错判了形势,轻轨建设审批和房地产市场回暖都未能如愿。
有柳州当地人士认为,郑俊康的动机是想尽快打造柳州的城市形象,提高柳州的知名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但他的做法不仅违反了国家规定,也给柳州市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拆除烂尾工程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而轻轨项目的后续处置还将投入大量资金。
警钟长鸣
柳州轻轨烂尾事件给一些“先上车后买票”的侥幸操作敲响了警钟。相关部门多次强调,严禁“未批先建”“边修边建”。
对于大型基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维护财政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的底线。
郑俊康一案的判决也告诉我们,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责任,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为人民利益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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